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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务管理

发布时间:2010-03-25  作者: 点击:[]

㈠ 会议安排

1.例行性大会应根据党委办公室主任的意见,提前两天做好筹备工作,各司其职。

2.临时性大会要按照领导的要求,通知有关部门参加研究,安排大会的具体工作。

3.行政秘书要及时检查、督促会议筹备情况,并及时向党委办公室主任汇报。

4.提前下发会议通知(一般应提前两天)。

5.通知有关部门做好音响、车辆、供电、录像、新闻报导等工作。

㈡ 会议记录

1.校党委常委会或重要的党务会议的会议记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。

2.会议记录者必须提前十分钟到会。会议开始前,检查到会人员情况,未到会者,要及时催请。

3.校党委常委会或其它重要会议要详细记录,特别是主持人结论性的意见。

4.会后若有必要,及时写出会议纪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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